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12-2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各部门继续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性意见》(浙师行知教〔201626号)要求,结合2024年新增各级各类教学项目,完善考核办法,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于20241224日前将考核办法报教务部备案。

2.各学院、各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按照所在学院、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开展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确定教师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2024年度无教学工作量的教师不列入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范围,考核等级B级及以上和A级的教师不能超过上限人数(见附件1)。

3.各学院、各部门20241227日前完成2024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并在二级学院、部门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各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公章,于20241231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教务部王文利(行政楼217),电子稿发送至3143845102@qq.com。教务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4年度各学院、各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B级及以上和A级的教师上限人数表.doc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4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