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重新分级分类暨管理培训会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5-03-2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决定对我院所有实验室重新进行分级分类,并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务部于3月26日上午9点45分在行政楼219会议室召开“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主题培训会,邀请专家对相关文件和要点进行解读介绍。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院长或主管、实验室责任人、全体实验员及相关的专任教师参加培训会。

2.各二级学院严格依据最新发布的《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危险源分类分级划分参照表》(见附件1),根据实验室内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其安全风险判定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一级(重大风险)、二级(高风险)、三级(中风险)、四级(低风险),认真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若同一实验室涉及多类别危险源,需按最高风险等级标注,并须同步标明主要危险源类别(如化学危险品、高压设备、高温机械等)及对应防护措施,确保信息与实际操作环境完全一致。

3.时间安排

1)3月26-4月9日,实验室初评。实验员对各自管理的实验室进行危险源识别、安全风险评估,初步确定各实验室的类别等级,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数据汇总表》,交二级学院。

2)4月10-24日,二级学院汇总和认定。二级学院将各实验员上交的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数据进行汇总,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认定,确保各个实验室存放的危险源、分级分类情况和对应防护措施准确无误,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数据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稿发至zhangzhaolin@zjnu.edu.cn。

3)4月25-5月16日,学院复核审定。教务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分级分类数据进行复核审定后报教育厅,并根据新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重新打印更换实验室安全责任牌。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是重要责任人,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会,认真准确做好本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部章昭琳(电话:13665897708)。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数据汇总表.xlsx


 

教务部   

2025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