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1.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不调休。
2.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月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星期日)按5月5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3.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不调休。
请各学院、各部门(单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假日期间认真做好值班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假日平安。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