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前期(2025年5月9日至6月8日)开展的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及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情况,现就全力做好2025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隐患整改闭环
(1)各单位要对前期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每一项隐患都能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2)整改完成后,各单位应组织专家或相关人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符合要求,形成闭环管理。
二、深入开展暑期前安全排查
假期前,各单位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完善、落实院级层面实验室安全体系,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三、暑期实验室管理
(1)暑假期间需使用实验室(包括实验、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实验室),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向学院申报,经学院审批后汇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暑假实验室使用统计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我部备案;
(2)暑假期间,各学院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进出的管理工作。指导教师须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实验方案评估,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各实验室应做好安全防盗管理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
(4)暑假不用的实验室,由各单位负责在放假前一天组织人员检查安全后贴上封条;暑假使用的实验室,等使用完毕后贴上封条。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部
2025年6月9日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