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立项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院级项目和社会服务(兰溪校地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院级项目、社会服务(兰溪校地合作)专项项目和预备项目。
二、结题要求:
院级项目:
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著作的,要求公开发表或出版;成果形式为应用成果的,要求附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以上成果的第一单位均需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项目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成果须与研究项目具有相关性。
社会服务(兰溪校地合作)专项项目和预备项目:
1.基本工作:
(1)围绕专项完成入兰服务不少于10家次,每次服务需要提交照片和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服务单位和服务内容等;
(2)项目周期内须在学院、部门相关网站或者公众号上至少发布2篇活动宣传稿。
2.项目结题应完成基本工作,且需完成下列任意三项工作:
(1) 与兰溪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金华市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
(2) 与兰溪企事业单位签订横向项目1项;
(3) 参与兰溪“百博入企”项目或聘为兰溪市科技特派员;
(4) 被聘为“金华市校企创新人才双向交流人员”(兰溪企业);
(5) 与兰溪企业共建实验室或“实践教育基地”1家;
(6) 完成兰溪行业共性难题报告1项,被政府采纳;
(7) 推动学院与兰溪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合作特色班1个;
(8) 组织兰溪的管理、技术人才入校或者我院教师入兰开展讲座/授课2次;
(9) 引进兰溪企业家、专家担任兼职教授1人;
(10) 组织学生走进兰溪开展研学等活动2场;
(11) 与兰溪地方联合开展社团活动2场或组织学生前往兰溪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30小时;
(12) 推荐学生在兰就业不少于1人或在兰开展专业实习不少于10人;
(13) 组织与兰溪地方联合开展党团活动2场;
(14) 指导1名学生在兰开展创新创业项目;
(15) 其他可被认定为社会服务(兰溪校地合作)的任务。
注:院级项目原则上可延期一年,一年后未结题做撤项处理;社会服务(兰溪校地合作)项目不可延期,未结题做撤项处理。
三、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附件2),于2025年11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刘晓彤,邮箱:948987574@qq.com,联系电话:88321339,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份(封面签名)报送至行政楼205;
2.科研部组织书面评审;
3.公布验收结果并下拨第二批经费。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兰溪专项(技术服务合作)项目结题报告.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科研部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