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5-12-22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设立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全国设立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为积极响应国家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建设号召,推动我院劳动教育研究与实践深入开展,现组织申报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项目分为三类,我院重点聚焦第二类“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和劳动素养评价研究”和第三类“高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研究”。(详见附件1选题指南)

1.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和劳动素养评价研究: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5万元/项,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

2.高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研究: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3万元/项,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

二、申报人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三、申报时间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纸质版至教务部行政楼217,电子稿发送至:xzjx@zjnu.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112日。

四、其他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研究成果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撤项处理:

1)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项目;

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所属单位追回已拨经费并退回出资单位,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


附件1 选题指南.docx

附件2 大中小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表.docx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设立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pdf

 

 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