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考勤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6-03-04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堂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提升教学质量,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学院于本学期将于第四教学周开始启动课堂考勤工作,期末考试前汇总课堂考勤情况。因原考勤系统需要维护,本学期启用教务系统教学点名功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考勤工作流程

【考勤开始前】任课教师登陆“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jwxt.zjxz.edu.cn/jwglxt/,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输入工号(8位数),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核实学期课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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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任课教师登陆“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按选课名单进行课堂考勤。具体流程:点击“信息维护-教师教学点名”,选择日期,选择课程,录入学生到课情况(点名类型默认正常,点名类型包括:正常、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免听已签到、免听未签到、其他),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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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时查阅每周课堂考勤数据,进行核查并通知相关学生,并将核实结果反馈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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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部及时汇总每周考勤情况,发现问题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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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学院对一学期累计旷课时数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予以处分,同时告知学院和任课教师。


二、课堂考勤注意事项

1.学生选定课程后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听课,严格执行学院请假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原则上不允许事后补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教学活动者均作旷课论。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总评成绩记为零分,且不得参加补(缓)考:全程考勤缺课时数占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②连续点名四次或随机点名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一条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相应学时者,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具体如下: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②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0学时及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任课教师要做好课堂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学院考勤制度。要掌握学生到课情况,核实迟到、早退、旷课的人员。并及时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提交点名数据,以便各学院学院教务部核对汇总。对上课无故迟到、早退、缺课、讲话、打瞌睡、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要及时与班主任和辅导员沟通、反馈

3.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了解学生行为和思想动态,对于旷课累计过多的学生及时给予警示,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严格管理,整顿学习纪律,克服和纠正部分学生中存在的散漫、懒惰、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不断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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