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维也纳(浙江兴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XZ202603013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维也纳(浙江兴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6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本项目拟采购的维也纳(浙江兴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案委托代理服务,根据行知学院与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学院聘有法律顾问,为学院日常法律事务、合规管理等提供持续性服务,本次诉讼案委托代理服务属于原有法律顾问服务的延伸与配套,需由该法律顾问继续提供服务,以保证服务的一致性、连贯性和专业性。
八、拟定供应商: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
九、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公共事务管理部(行政楼208办公室)提出质疑。
十、采购单位、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1.项目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公管部,章老师,联系电话:15957909171;
2.采购机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采购中心,徐老师,联系电话:0579-88378202;
3.采购监督: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谌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03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纪委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87。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采购中心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