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秘书处《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负责人、有关企业于2026年4月20日前,通过平台完成申请提交、材料审核、企业结题验收等各项流程。具体事项详见链接:通知详情 -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6年4月8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秘书处《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负责人、有关企业于2026年4月20日前,通过平台完成申请提交、材料审核、企业结题验收等各项流程。具体事项详见链接:通知详情 -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