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6-05-2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2026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通知适用于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兰溪)认定,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行知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政策咨询(526-616日

526-6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除外),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务部电话咨询:0579-88321014(周一周二周三下午,周五整天);QQ咨询:215592486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6月15日-6月16日

2026年6月15-1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无法获取也属于正常情况,学信网需要在7月初才能完全同步毕业信息

2.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日期填写网报当天日期,以往错误案例见附件一,务必填写正确。

3.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兰溪市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点务必选择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证书选择邮寄并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

4. 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所填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第三阶段:体检

1.体检要求

1)体检请注意近期药物使用,饮食清淡,注意休息。

2)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申请认定。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项目:抽血、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听力嗅觉、胸片。

4)体检需要复查者和不合格者,由医院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体检安排

1)体检报名

5月26日-6月5日,填写《2026年教资体检预登记表》。如有变动,请于6月12日中午11:00前联系各学院综合办或学院教务部增减预登记名单。

体检时间:金华6月1213:30-1430;兰溪6月1213:30-16:00

 

申请人须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2、3)1份,填写个人信息,贴个人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网报系统提交的照片统一)。

2)体检机构

A.金华市教育局指定机构体检

地址: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海棠医院)3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海棠西路1188号)

B.兰溪市教育局指定机构体检

地址:兰溪市人民医院(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

请自行前往对应体检机构,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

3)体检费用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现场扫缴费码,兰溪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可以现金、支付宝、微信纳体检费。(具体收费以医院为准)

参加体检后若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或教师资格认定没有通过,均不予退费。

3.结果使用

体检报告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必备材料。

 

第四阶段:受理审核决定6月19日-22日

2026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1.教务部汇总报名情况,将《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反馈至各学院。

2.各学院通知申请人补充审查材料。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信息核验通过,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照片、普通话证书照片、个人承诺书等)扫描件发至各学院联系老师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例:高中语文+张三+2016xxxxx+13xxxxxxxxx),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3.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兰溪市教育局)分类,将网上审查材料提交到教务部。

学院

负责人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区号(0579)

邮箱

商学院

老师

2号楼435

82291305

476717197@qq.com

文学院

老师

3号楼423

88321188

873259695@qq.com

法学院

老师

4号楼417

82291307

18885160@qq.com

设计学院

张老师

8号楼407

82291193

893435176@qq.com

理学院

老师

1号楼423

82291192

327518953@qq.com

工学院

老师

1号楼401

82291191

1759212085@qq.com

4.6月底教务部完成系统确认。

 

第五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7月上旬)

教务部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2026年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内容

要求

1

5月26日前

教务部认定工作准备

 

2

526日

教务部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3

6月12日

学生体检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4

6月15-16日

学生网上申报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符合要求

5

6月18日

学校汇总网报数据

 

6

6月17-19日

反馈体检结果

学生补充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网上审核

确保材料无遗漏

7

6月中下旬

教务部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

 

8

6月底

教务部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9

7月初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10

7月上

教务部制作学生认定档案和证书

 

11

7月

教务部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并寄出证书

 

12

7月中旬

教务部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附件一:个人承诺书正确上传格式.docx

附件二:浙江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金华市).docx

附件三: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兰溪市).docx

附件四:网报系统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doc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教务部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