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开新课管理,切实保障新课质量,决定开展教师开新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课是指在全院范围内,因学科专业建设需要首次对行知学院学生开设的课程(不含通识②课程)。
2.任课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等支撑材料,开课学院组织试讲,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部213审核备案,电子稿一并报送。
3.经教务部审核通过,认定为新开课的,课程系数为1.3。
4.各开课单位请于7月7日前完成审核、试讲,并报教务部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