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加快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教师AI应用能力与创新素养,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教职工AI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就开展我院教师AI素养提升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教师AI素养提升培养对象范围包括:(1)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和教辅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学生思政教师、其他专技人员,管理岗位除外);(2)其他有AI素养提升需求的教职工可自愿报名参与。
二、培养内容与要求
依托超星学习通平台实施 “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计划” (课程总28学时)。包括在线资源(12学时):自主选修AI基础理论、教育工具实操等模块;校本资源(16学时):参与线下讲座/工作坊或观看录播课程。
三、教师AI素养提升培养对象的任务
培养对象应依据《浙江师范大学教职工AI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牢固树立“技术赋能教育”理念,主动探索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路径,切实提升数字化教学创新能力,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一)“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计划”学习要求:
1.在线资源(12学时):至少完成 8学时自主选修学习;
2.校本资源(16学时):至少完成 8学时线下活动参与或录播回看学习。
(二)学习通平台操作要求:
1.加入班级:可通过输入课程邀请码 32403487 或使用学习通 APP 扫描右上角下方二维码加入“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计划”班级。
2.学习路径
在线资源:班级内实时更新;
校本资源: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下讲座、工作坊等活动(具体时间后续通知),线下参与需现场签到,未签到者不计入学时。线下活动将录课后生成回放,上传至学习通平台“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计划”班级页面,观看回放可计入学时。
各学院(部门)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定期检查教师学习进度与实践成效,为培养对象提供必要的导师指导与资源支持,确保校本资源覆盖全员,AI素养提升落到实处。
如有疑问,可咨询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1357。
附件1:“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计划”课程模块与学时表.doc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5年7月2日